关于申报第26届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的通知

共青团四川省委  四川省青年联合会
关于申报第26届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的通知
 
各市(州)团委、青联,省直属团(工)委,省级行业团指委:
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是团省委、省青联授予四川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。旨在树立政治进步、品德高尚、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,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。为集中展示新时代四川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激励全省广大青年比学赶超、创先争优,为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贡献青春力量,团省委、省青联决定开展第26届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工作。现制定方案如下。
一、评选名额
(一)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个人:20名。
(二)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:10个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个人申报条件
1. 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。
2. 努力践行“树立远大理想、热爱伟大祖国、担当时代责任、勇于砥砺奋斗、练就过硬本领、锤炼品德修为”的重要要求,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。特别是为国家和四川赢得重大荣誉以及在乡村振兴、科技创新、疫情防控、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。2022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。
3. 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厅级以上荣誉。
4. 年龄为14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),户籍在四川或在四川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(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集体申报条件
1. 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。
2. 在国家及全省重大任务,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。
3. 35周岁以下(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)在四川工作或生活的青年数占总人数60%以上的集体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推荐(即日起至3月5日)
1. 组织推荐。各市(州)团委、青联,省直属团(工)委,省级行业团指委要切实履行申报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依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,按时保质完成申报工作。
2. 社会推荐。在省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、社会知名人士、省青联委员5人以上可推荐1个候选个人(集体),鼓励历届“四川青年五四奖章”个人获得者积极举荐。
(二)评审(3月)
对推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并通过大众评审初评和专家终审,评选出最终获奖个人和集体。
(三)表彰及宣传(4月至5月)
对拟表彰对象在媒体公示后,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、宣传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。各推报单位要统筹把握人选名额和结构(详见附件1),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、多样化的推荐渠道,积极扩大各领域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,适当向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等“国之大者”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。推荐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,又要突出基层导向,确保推报人选结构合理、事迹突出、社会认同度高。  
(二)严格人选标准和推荐程序。各推报单位要本着真实、公正、从严的原则,对推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。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,按照规定征求相关党组织、纪检监察机关及主管单位(部门)意见,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、廉洁关、身份关。推报人选和集体均要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需无异议。
(三)扩大青年关注和社会影响。各级共青团和青联组织要运用报刊、广播电视、网络媒体等,加强对获表彰人员(集体)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,采取线上线下的事迹宣讲、座谈分享、主题团日等活动,集中展示获奖者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,营造崇尚标杆、学习标杆、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。积极吸纳他们作为“青年思想政治宣讲团”“创业导师团”成员;符合条件的,积极推荐为各级团委委员、青联委员、团代表等人选,持续关注和激励他们成长进步。
各推报单位要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准备申报材料;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和材料质量要求,于3月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团省委组织部。逾期不报、材料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予补报。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,严禁过度包装。

文章转载四川共青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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